LCG以炒單為名,惡意扣除傭金。致使我墊付傭金無法要回。客戶和我都造成了很大的損失
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9日期間,本人10多個客戶共入金10萬美金,大部分處于虧損,交易傭金24866.17美元。期間未收到任何LCG平臺違規操作郵件,賬號交易一直很順暢。直至8月10日出金,LCG拒絕出金,此時我以將傭金墊付給客戶,導致損失10萬元人民幣。請問此費用誰來賠付我。LCG暫時給出的理由是客戶在炒單,對于炒單這個名字我是非常不理解,什么樣叫炒單,我的客戶所有訂單都沒有刷延遲,也都有持倉時間,我們就是炒外匯來的,就因為部分傭金大于盈利不給出金。還有部分客戶炒外匯處于虧損的客戶,他們的虧損您給補嗎?如何定義炒單。難道以盈利多少定義炒單嗎?
無法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