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當無知又貪欲的投資者遇到了外匯黑平臺,結局可能是錢財盡失甚至家破人亡;而有另外一群不能明辨是非的人遇到外匯黑平臺,面臨的可能就是一場牢獄之災。
當無知又貪欲的投資者遇到了外匯黑平臺,結局可能是錢財盡失甚至家破人亡;而有另外一群不能明辨是非的人遇到外匯黑平臺,面臨的可能就是一場牢獄之災。無論是作為投資者還是求職者,一定要擦亮眼睛,學會辨別是非,不要幻想天上掉陷阱,也不要為了一時貪念而忘卻做人的底線,更不能成為外匯詐騙的幫兇。
而天眼君今天要分享的案例,就是給投資者和求職者狠狠地上了一課!
案件回顧
隨著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兩起網路詐騙案42名被告人進行一審宣判後,被告人龔某、劉某因為詐騙罪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40名被告人均受到刑事處罰。
經審理查明,2017年至2018年5月期間,被告人龔某、劉某等在深圳購買虛假外匯平臺源代碼,租用伺服器搭建虛假外匯交易平臺,偽裝成“交易所”,以眾匯國際、達達通、聯鑫國際、富盈天下、萬匯通等公司的名義,發展代理商,誘騙他人到該平臺交易,由他們直接利用假外匯網路交易平臺實施詐騙。
期間,被告人陳某、吳某成為代理商,在分別在湖北恩施、河南洛陽組建業務團隊,招募30餘名人員,通過利用公司提供的大量客戶手機號碼資訊,加被害人微信為好友,使用話術單虛構自己為有身份有實力的帶單老師,謊稱能夠幫助被害人在外匯網路平臺炒外匯、期貨賺錢,向其推薦某微信公眾號,引誘被害人在被告人提供的奧斯、福匯國際、達達通等多個虛假外匯網路平臺註冊帳號,投資炒外匯、期貨。
被告人先通過操控後臺的方式使被害人獲得收益,誘騙客戶加大投資金額、頻繁交易,再操控後臺數據進行漲跌,使被害人投資虧損並支付交易手續費,詐騙金額累計5千餘萬元。
審理過程
法院認為,被告人龔某、劉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組織、領導其他人員,先採取冒充股民、炒股高手、投資顧問誘騙被害人到虛假交易平臺開戶交易,誘騙被害人加大投資金額頻繁交易,騙取被害人錢財,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構成詐騙罪。
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清楚,罪名成立。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有關法律和司法解釋,遂作出上述判決。
被告人大多是90後青年,宣判後,法庭上哭聲一片,悔不該當初誤入歧途。法官當庭釋法:很多人聲稱沒看過公司營業執照,只是一個打工人員,卻又謊稱自己是炒匯高手一次又一次運用詐騙團夥的話術欺騙被害人,顯然已經加入詐騙行列。
總結
投資者輕信帶單老師可以給自己帶來財富,卻忘卻了投資的根本是謹慎;求職者輕信黑平臺可以給自己帶來收入,卻忘卻了做人的底線。一定要牢記,在進行外匯交易平臺的選擇時,要檢驗平臺的真假,遠離黑平臺才能保障自己的資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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